潮州习俗之回娘家
潮州地区有着独特的回娘家习俗,而且对于结婚已久的媳妇与新婚的媳妇,回娘家的习俗又会有所不同。
结婚已久的媳妇回娘家的习俗较为简单,通常是在正月初一、二(特别是初二较为普及),已出嫁的女儿带着丈夫、儿女回娘家给父母拜年,这是出嫁女儿孝敬养父母的一种表现。民间有俗谚云:“行孝‘走仔’(女儿)初一、二,不孝‘走仔’神落天(初四),无贴无兑元宵过”,说的就是这个道理。女儿回娘家,要备办一大袋饼干、糖果,由其母亲分送邻里乡亲,以表达姑娘不忘乡亲的思念之情,当家中有侄儿时,还要分发红包给侄儿,女儿吃过中午饭后,与父母小叙一番,在晚饭前便要赶回婆家,故民间俗称为“食日昼”。
而如果是刚新婚的媳妇回娘家,习俗又有所不同了,在潮州,新婚的媳妇初回娘家叫做“返厝”,有头返厝、二返厝、三返厝的风俗。头返厝有三日回的,有十二日回的,也有满月回的,头返厝一般不过夜,当日即回。二返厝可住一两天,三返厝就住十天半月至一月,只要与夫家商量好便行。头二次回娘家,一般均事先商量后,由新娘的兄弟来带回,新郎家派人送一程。新娘的兄弟第一次来时带一瓶花生油及一些糖饼礼品。花生油表示给亲家添油添灯(丁),亲家要给小舅赠红包并一些礼品。二次回娘家,亲娘的兄弟前来带路时,要带一对雌鸡雏,俗叫引路鸡,寓意要姐妹学鸡雏勤采啄,不忘归巢。第三次回娘家,常是新娘自己回或由新郎伴着回,新郎第一次拜谒岳父母,礼品丰富,三牲大礼,岳父母酒席宴请,当日回程,留妻子住娘家,再按约定时日来接回或由妻舅送回,一来二往,以后礼品仪式就不拘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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